软件设计的准则

软件设计的准则

老东西了,在学校时候学过,相信很多人也都知道这些原则,当时感慨不深,如今在工作中,当更改需求,以及产品迭代中,又想起六大原则,感慨颇深。




面向对象六大原则






  1. 单一职责原则

    一个类中,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<br>

    即:一个类中应该是一组相关性很高的函数、数据的封装





  2. 开闭原则(OCP)

    软件中的对象应该是对扩展开放的,对修改封闭的

    当软件需要变化时,我们尽量通过扩展的方式来实现,而不是通过修改已经有的代码来实现





  3. 里氏替换原则

   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,必须能透明的使用其子类的对象

    (抽象,)





  4. 依赖倒置(DIP)

  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,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

   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

    细节应该依赖抽象





  5. 接口隔离

    接口尽量小,客户只需要知道他们感兴趣的方法





  6. 迪米特原则

   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,即当我们写一个对象时,不需要让调用者知道我们自己的诸多细节,让他们调用的越简单越好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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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:Anderson/Jerey_Jobs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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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: http://www.jianshu.com/users/016a5ba708a0/latest_articles

[2]: https://github.com/Jerey-Jobs